直播唱歌主播郭有才火了,一曲诺言成就了自己,带火了一座城,让更多人看到平凡人追梦圆梦的奋斗历程,郭有才翻唱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,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的规定,个人学习研究或者免费向公众表演,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不付报酬,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,作品名称。

如果郭有才现场表演只是一种公益行为,没有收费可以合理使用是不侵权的,如果国有才通过网络直播并且开通了打赏功能,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学习和公益表演的范畴,应当取得许可和付费,郭有才翻唱诺言已经有80万点赞,这种行为按平台规则没有直接盈利,仍属于个人学习研究范畴,不属于侵权行为。

但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注明曲作者和词作者作品中,我们只看到了署名演唱者郭有才,当然演唱者和词曲作者是相互成就的演唱者,需要好的作品,好的作品也需要优秀的演唱者的推广,是诺言带火了郭有才还是郭有才带火了诺言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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